国资委发布市值管理九条,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国资委发布市值管理九条,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一、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

《意见》要求中央企业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指导控股上市公司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大部署,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着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控制: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和控制,提升产业集中度。安全支撑:在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布局,为国家安全提供有力支撑。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着力打造一批经营业绩佳、创新能力强、治理体系优、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上市公司,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

二、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

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企业内部优质资源进一步向控股上市公司汇聚。引导控股上市公司深耕主责主业,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加快整合行业优质资产,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并购重组行为对于控股上市公司及整个经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通过并购重组,控股上市公司能够更有效地整合行业内的优质资产和资源,包括技术、人才、市场渠道等,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规范稳妥实施分拆上市。鼓励控股上市公司将其内部优质、有成长潜力的业务单元分拆上市,以进一步挖掘这些业务在细分市场的价值,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通过分拆上市,控股上市公司能够将其内部优质、有成长潜力的业务单元独立出来,进一步挖掘这些业务在细分市场的价值。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值和股东回报,也有助于业务单元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科技创新。鼓励公司加大在科技研发上的投入,将科技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控股上市公司要积极寻找并投资并购那些拥有核心科技资源的公司或项目,以增强自身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该发挥其在资金、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扩散和产业化。上市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控股上市公司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并通过并购拥有核心科技资源的公司或项目,可以显著增强公司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这有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并推动整个行业的科技进步。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基础和规划,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快速进入并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抢占市场先机并培育新的增长点。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可以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这不仅有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整个行业的进步和革新,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控控股上市公司盲目扩张。在进行并购时要谨慎决策,避免盲目扩张和增加过剩产能,同时要确保并购行为不会破坏公司的财务健康和降低经营效率。

三、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

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等方面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激发上市公司活力;明晰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边界,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中央企业要指导控股上市公司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持续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章程基础性作用,厘清治理相关方权责。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发挥股权激励的重要作用,能够使得公司核心团队与股东利益达成高度一致,形成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的合力。上市公司以自身股票作为标的,制定长效的激励机制,形成对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其他员工的长期性激励。例如,上市公司可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的方式,或者是制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自身治理结构进行合理的优化,使得上市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形成利益共享体系,更好地调动上市公司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而对提升上市公司市值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督促控股上市公司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ESG管理体系,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企业市值管理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自身社会责任,减少和改善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缩小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存在的偏差,为投资者和市场传递有效真实的信息,并为股东和整个资本市场所认可。完善ESG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五、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指导控股上市公司多途径多形式强化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中央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出席控股上市公司集中路演、业绩披露等活动,向投资者阐明控股上市公司的战略定位、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并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督促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积极组织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广泛邀请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等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增进市场认同。

六、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

导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这意味着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应更加频繁地进行现金分红,让投资者能够更频繁地获得回报,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满意度。优化现金分红节奏要求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在分红时要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环境以及投资者的预期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红的时间点和金额,避免分红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意味着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应将更多的利润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这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

七、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

动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规范减持行为,积极解决控股上市公司长期破净问题。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和增持股票,减少了市场流通股数量,提高了每股收益,从而稳定和提升了公司股价。股票回购增持向市场传递出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票回购增持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财务效率。通过自愿延长股票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票等方式,中央企业向市场传递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减少因大股东减持带来的市场压力,从而稳定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解决控股上市公司长期破净问题。破净(即市净率低于1)是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不佳的一种体现,往往反映出市场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担忧或公司本身存在的问题。长期破净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和投资价值,还可能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对于长期破净的上市公司,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其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其执行。这一措施旨在促使上市公司主动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盈利能力,从而提高股价表现。鼓励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对于业务协同度弱、股票流动性差、基本失去功能作用的破净上市公司,国务院国资委鼓励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加以处置。这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

八、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

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市值管理工作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市值管理作为长期战略管理行为。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披露制度制定情况。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一企一策”细化年度实施方案和具体举措,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成效。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通过将市值管理纳入考核,可以促使央企负责人更加关注企业的市场价值和长期发展,形成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九、严守依法合规底线

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要严守依法合规底线,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信息披露、严禁操纵股价、严禁内幕交易,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